教高函〔2020〕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 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定于 2020年 6 月至 11 月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 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 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六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国际。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汇聚世界一流大学,打造同场竞技、相互促进、人文交流的国际大平台。二是更教育。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培养学生敢闯的素质、会创的能力;助力脱贫攻坚,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三是更全面。做强高教、国际、职教、萌芽各版块, 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 学生类型全覆盖。四是更创新。广泛开展大学生和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五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塑造力。
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广东省省长马兴瑞担任主任,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和广东省副省长覃伟中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赛的赞助支持。大赛由相关组织参与协办(名单经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认可后另发)。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 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 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1. 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校级初赛由各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院校 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
2. 全国共产生 16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 1000 个(中国大陆参赛项目 600个、国际参赛项目 400 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数量另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200 个、职教赛道 200 个、萌芽赛道200 个。
3. 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 4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 2 个。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详见附件)。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普教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 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激励 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各地各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教 育 部
2020 年 6 月 3 日
附件 3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 服务;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 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 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 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 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不含在职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学生(不超过 30 周岁) 可以报名参赛。
2.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 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2015 年 6 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 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 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 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四、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 由各院校(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 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的团队总数不超过 2 个。职教赛道共产生 2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6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五、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设金奖 15 个、银奖 45 个、铜奖 140 个,获奖项目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院校集体奖 20 个、省市优秀组织奖 10 个(与高教主赛道合并计算),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牌。
六、其他
各地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职教赛道工作小组,推进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此件主动公开)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2020 年6 月3 日印发